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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土 把别人家的祖坟挖了

2011-7-26 23:29:20 来源: 诸暨百姓热线新闻稿

 

 

    

     诸暨市陶朱街道张乐村村民郭月明说,最近每到夜里就有人在村后的小湾山上偷偷挖采砂石,就在前天晚上,他们家的两座祖坟被挖了。

     小湾山现在已被挖得面目全非。郭月明的岳父岳母10多年前去世后就安葬在了这座山上,并立有石碑。今年清明节全家人还前来扫墓,如今在全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座坟墓都被人挖了。

     郭月明说:“我们的坟原来在这里的,通告也没有出过,如果通告出过了,我们强制没有搬,那么是我们不对。但他们是非法到我们这边来挖采的,这个老板太没有人道主义了,作为我们子女,我们每个人将心比心,坟墓祖宗被挖掉,让我们怎么想?”

     据了解,这块山地已经被征用,村里在附近建了一座公墓,山上的坟墓正陆续迁移,郭月明一家也打算在今年冬至时把祖坟迁过去,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随后,我们从村干部那里证实,在这里挖山采土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属于非法开采。

     张乐村村委会主任张武峰说:“挖的时候不知道的,本身他们就是偷挖的,肯定不让我们知道。”

     郭月明一家人都在外地做生意,平时很少回老家,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情,他们心里非常难受。坟墓被挖了,老人的尸骸散落在砂石中,郭月明叫来挖掘机翻开堆积的砂石,全家人一把一把地用锄头在泥土中仔细寻找。

     郭月明说:“我们现在是大海捞针,一根一根把骨头捡起来,早上捡了一幅牙齿,捡了一根脚骨,捡了几块脑壳,后来在衣服里捡了几根肋骨,你们看可怜不可怜。”

     在现场,挖采方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承认这是非法挖采,并表示非常懊悔。

     挖采方工作人员张铁峰说:“心里很难受,任何一个人父母坟墓被挖,心里肯定难受的,这是伦理道德,这个很对得起他们的啊,已经没有话可说了,就差跪下来拜了。”

     非法挖山采土和郭月明家的祖坟被挖一事,目前诸暨市国土部门和警方都已介入调查。


                


(本文来源:诸暨百姓热线新闻稿  本版责任编辑:邱枫) 民生在线

贼胆包天,偷了山包又掘坟

2011-8-7 1:06:31 来源: 浙江总站

    “做贼心虚”四个字原是形容偷盗者的犯罪心里的适当比喻,但近日在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张乐村出现的这个贼却有些与众不同,此贼偷的非钱、非物,人家偷的是山,而且一偷就是好几座,用贼胆包天来形容此贼有过之而无不及。
    2011年7月 19日,张乐村村民张志林,发现自家祖坟“人间蒸发”,随之到该市工业新城派出所报案,警方在调查后发现此事为该村村民朱建东所为,但更大的秘密在调查展开后逐步浮出水面。
    原来,肇事人楼建东等人租用多部大型挖掘机在小湾山山包周边长期开展采沙、开矿作业,而报案人张志林家祖坟正好位于该作业区内。经受害家属向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核实,肇事人楼建东开采作业未以任何审批,系违法开挖;张乐村委会则回应不知情。据受害人家属现场目测开挖土方已经超越几百万方。
    既然没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又没有村里面的同意,楼建东等人为何如此胆大妄为,敢公然盗取国家财产,破坏集体利益,难道他是真的吃了“豹子胆”还是另有隐情?
    为此,浙江在线、绍兴电视台、诸暨电视台三级新闻媒体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张乐村书记拒绝接受媒体采访,并抛话如果需要采访,需要记者持有市委组织部介绍信;陶朱街道宣传负责人因为涉及土地问题所以此事从头到尾不归街道管,应该找国土了解情况;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则承认楼建东开挖行为系非法,目前已经联合公安正在调查之中。
    回应非常官方,对此我们不作进一步评论,但是由此我们必须向有关部门提出三点质疑:首先,肇事者采用的是大型工程挖掘机械,并且每天运沙土车辆不在少量,同样长有两只眼睛和两只耳朵的村两委人员真的就如其村书记所述毫不知情,还是假装没看见?;其次,开发区违规用地情况并不少见,事发地一带国土部门巡查力度并非薄弱,楼建东等人在长达一年余的时间里将几座山包“人间蒸发”他们的巡查人员真的就毫无察觉,还是默认许可?;此外,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并没有对当事人楼建东等人进行刑事立案调查,而是在家属的强烈抗议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14天处罚,难道朱等人的行为不足已构成犯罪,还是另有隐情?
    本案个中原委或故事背后的故事我想不必多加点评,各位观众至此也应当有了自己的看法。毛泽东同志提出过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口号;邓小平同志则更加明确的向公务员提出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的行动准则。对比本案相关职能部门我们只能说失望,因为两位伟大领袖的精神在此荡然无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这里也成了一纸空文。
    肇事者楼建东非法侵占国家财产,损害集体利益,掘坟抛骨的事情固然让人愤怒,但是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互相推诿的做法更是让公众心寒。
     希望诸暨市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基础,依法、严谨、妥善的处置本案,给已经在心灵受到重创的当事人家属带去一份迟到的慰藉。

(本文来源:浙江总站  作者:邱枫  本版责任编辑:小雅) 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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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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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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