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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为了更加深入追寻大火案善款走向,我代理21大火案灾民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被告是上海市人民政府。http://yuanyulai.blog.caixin.com/archives/25357#more  这一消息引起广泛关注。有记者问我,为什么还要起诉上海市人民政府呢?他说相关的帐目国庆之前不是已经公开了吗?

  经和当事人代表核实,说明如下:
  
  一、至今,公开帐目的只有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我们不明白,这一数据仅仅是该分会收到人发放的善款,还是所有机关和单位收到和发放的善款的汇总。从报道的措词来看,似乎仅仅是该分会的帐目。
  实际上,捐款接受单位有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区民政局、静安区红十字会、上海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中共静安区委统战部的“爱国慈善基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虹口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奉贤区分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浦东新区分会、闵行区民政局。按理来说,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善款,也应该自行公布。如果静安慈善分会接受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那么总数又是多少呢?
  (老年基金会的,另有质疑)

  二、就目前的进展情况,灾民们列出以下几点:

  1、关于善款,目前公布的大账灾民对不上。例如一次性慈善帮困金,春季季节转换购置衣物补贴,高温慰问金这3笔款项均为每户一万元,但这3笔款公布的数字分别为166.6万、195万和179元。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差距?!

  2、9月底又发放了每户4万元+每位遇难人员3万(58位)+每位受伤人员2万(71位),总计约900多万的帮扶金,与媒体公布的9月底前将剩余的1239.22万有差距(仅仅是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说明还没有发放完毕。

  3、9月底与上述款项一起发放的还有老年基金会250-168=82万,这是补发的。媒体公布是老年基金会发放了168万并发放完毕。现在有补发了82万。和老年基金会早先公布的250万吻合了。但是上海邮政公司捐赠的60万下落不明!具体见新闻链接

http://www.wmsh.gov.cn/xinwen/201011/t20101129_88358.htm

  4、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善款发放时善后领导小组报每笔款项的总数,工作组去领取并签收第一联。然后工作组成员发放给灾民,由灾民签收第二联签收单。由此可以看出发放的详细情况是掌握在善后领导小组手里的。

  三、本案具有标本意义。善款被滥用,灾民得不到救助,爱心遭到践踏,让人痛心疾首。每次灾难事故后,政府都会成立工作组来处理善后事宜,用捐赠款物安置、救助、抚恤灾民是主要工作。本案就是如此,大火发生后第二天,上海市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因此,灾难事故发生后,爱心人士捐赠的款物,政府应该负责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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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裕来

袁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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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4月出生,浙江奉化人。 1989年浙江大学毕业,工学士。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专业代理行政案件。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 著作: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Ⅰ》(2003年8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Ⅱ》(2004年7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II》(2006年1月); 《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若干条款的质疑》(2006年12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IV》(2008年4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2009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2010年1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2011年3月); 《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VIII》(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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