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裁判观点7则
1.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总额的确定后,成员有要求分割特定份额的权利
对于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总额的确定,属政府或自治组织行使土地管理职权的内容,村民无权提起民事诉讼。一旦补偿款总额确定下来,则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每名成员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要求分割特定份额的请求权,村民小组是以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接受和分配征地补偿款,在此过程中村民小组与村民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村民小组未给村...
1.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总额的确定后,成员有要求分割特定份额的权利
对于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总额的确定,属政府或自治组织行使土地管理职权的内容,村民无权提起民事诉讼。一旦补偿款总额确定下来,则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每名成员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要求分割特定份额的请求权,村民小组是以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的身份接受和分配征地补偿款,在此过程中村民小组与村民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村民小组未给村...
【裁判观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保护的权利范围,并不仅限于人身权、财产权,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益。村民认为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侵犯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有权请求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行政监督权,有管辖权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具有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义务,未履行监督义务,即构成...
1、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情形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答复(【2014】行他字第2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高法报(2014)5号《关于张贤锋、王年姣诉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如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似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视...
【裁判要旨】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围绕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因房屋征收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综合考虑房屋被征收人的意思表示,以保障在赔偿诉讼中通过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赔偿的不同方式弥补其损失。在当事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具体明确,裁判时机已经成熟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在尊重选择货币赔偿权利的基础上,判令行政机关支付赔偿金,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实...
编者按
“劳动法库”的小编翻阅了2004年至202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截止2021年4月),将这17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工伤案例裁判规则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1.中核深圳凯利集团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0年第12期(总第290期)
【裁判摘要】
工伤认定作为行政确认行为,是社会...
【裁判要点】
1.强拆行为发生后,当事人未及时得到赔偿,为充分保障被征迁人的利益,法院可将委托评估之日作为确定房地产价值的评估时点。
2.当事人将被拆除房屋出租给他人经营,其直接损失应为因强拆行为而导致的租金损失。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赔申1477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安庆市荣龙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
【裁判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关于“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若不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材料中所载承包人或家庭承包方式中的家庭成员的,不能因基层的法律关系而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
【裁判要旨】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二审法院判决公主岭市政府以二审判决生效时作为评估时点对涉案被征收房屋重新评估后作出补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的第十九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均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对绝大多数的被征收人...
【裁判要点】
案涉土地在1999年之前属于集体土地,原由再审申请人张群生的父亲张伯明使用,张伯明于1997年死亡,虽然张群生于1959年从该土地所在村民组迁出,但在其父亲死亡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依法继承其父所有的房屋产权,从而与房屋所在土地的行政登记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8)最高法行申304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张...
为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一般规定
【裁判要旨】
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享有相应的权益,除了户籍条件以外,还要结合其是否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要求的义务予以确定。一般而言,户口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但不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则不应享有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平等的权益。但是,如果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会议决定中的相关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对某些成员履行义务设置障碍或者不当限制,导致集体经济...
【裁判要点】
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及时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应当根据土地面积、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原批准用途、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城市规划限制等,参照市场地价水平经专业评估后予以补偿;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参照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核定土地使用者应有权益后予以补偿;确定补偿标准的基准日,原则上应当以行政主体作出收回决...
【裁判要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第八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发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应当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更正登记。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公告15个工作日...
【裁判要旨】
1.非法占地行为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修改前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
【裁判要点】
可得利益损失一般是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案涉投资协议约定的项目仅开展了前期土地使用权竞买及周边拆迁整理工作,尚未进行实际施工建设,将来是否盈利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当事人以此主张可得利益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1331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池州市...
【裁判要点】
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因征地实施部门的原因未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而在补偿安置时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此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安置补偿。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赔申117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姜文慧,女,1953年6月7日出生,汉族,...
【基本案情】
2009年7月7日,高邮市红太阳物流有限公司通过招商引资进入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投资,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涟水开发区管委会,甲方)与高邮市红太阳物流有限公司(乙方)订立《项目合同书》,该合同书主要约定:1.乙方在涟水注册成立淮安市红太阳物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红太阳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后,合同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由淮安红太阳公司承担,从事物流货物运输等综合配...
【基本案情】
2011年9月1日,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涡阳县政府)通过招商方式,与北京正和晴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公司)订立《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特许经营协议》。后因该协议违反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的法律强制性规定,经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该协议终止。2012年12月,受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委托,涡阳县政府对三县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进行联合招标,招标文件规...
【裁判要点】
行政机关作出了案涉房屋所在区域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当事人的房屋也已被拆除,但没有证据显示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或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即行政机关没有对当事人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此情形下一审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对第三人注销当事人土地使用权证的申请作出处理决定,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均系适用法律错误。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8)最高法行...
【基本案情】
2009年5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融安县政府)根据融安恒裕香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裕公司)提交的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报告,作出答复:同意出让30亩土地给恒裕公司作为茶油深加工项目建设用地;通过竞拍方式获得该地后,当建设投资达180万元时,出让地价超过每亩3万元部分返还给企业,作为企业的建设资金以加快建设进程;要求投产第四年产值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年税收达到150万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