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例: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裁判要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被上诉人修水县畜牧水产局依据《修水县畜牧水产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对上诉人徐冬宝做出行政处罚,该《修水县畜牧水产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属于规范性文件,但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且修畜监决(生猪产品)(2017)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诉人徐冬宝违...